• 主管:河南广播电视台   主办: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
  • 设为首页
  • 河南县域经济网

    城市新闻:


    新乡市启动因灾受损粮食认定和处置工作

    首页 > 新乡 > 正文

    日期:2021-08-20 16:53:33    来源:河南省政网府    
            为维护消费者口粮安全和社会稳定,根据省、市政府要求,近日,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农发行新乡市分行联合下发《关于切实抓好因灾受损粮食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全面启动新乡市受灾地区因灾受损粮食认定和处置工作。

    据介绍,此次认定和处置工作坚持“政府主导、属地管理、定点收购、专仓储存、定向销售、分类处置、全程监管”的原则,由各县(市、区)级人民政府、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,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,根据不同粮食事权(所有权),制定具体管控措施,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。

    因灾受损粮食实行定点收购,由县(市、区)级政府、管委会按照方便农民售粮、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、有利于处置监管的原则,研究制订因灾受损粮食收购处置具体方案措施,明确收购区域范围、执行时间、贷款主体、收购方式、质量标准、收购价格、补贴标准、粮权归属、处置费用拨付方式及来源、处置计划等内容。具体收购处置工作于8月17日开始,当年9月底结束。

    通知规定,因收购处置因灾受损粮食形成的费用由当地政府负担,贷款利息和差价损失按照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50%、20%、30%的比例给予财政补助。

    通知要求,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责任,严明工作纪律,确保新乡市因灾损失粮食认定和处置工作在省、市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圆满完成。

    责编:郭宝倩

    (声明: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,如是转载内容,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。如发现政治性、事实性、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。)

    下一篇: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
    上一篇:李克强来到卫辉市考察卫河决口堤段修复进展情况

    关于我们 |本网动态 |人员名单 |版权声明 |广告服务 |联系我们 |法律顾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