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将整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、劳动保障监察、工会维权、法院诉讼、法律援助、工商联协助等职能,构建劳动争议“一站式”调处平台,同时,依托劳动仲裁机构成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,发挥综合效能作用,实行“一窗受理、联合办公、快速解决”。灵活运用协商、调解、仲裁、诉讼手段,及时化解劳动纠纷。坚持调解优先,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,坚持辖区内案情简单事项由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先行调解原则,使用调解建议书等有效的方式和制度,引导当事人就劳动争议先行调解,柔性解决争议纠纷,实现多数争议纠纷就地尽快解决。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,按照劳动者诉求,及时分流至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仲裁部门依法受理。人社部门、法院将适合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,特别是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,委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予以仲裁前、诉前先行调解,未能调解成功进入仲裁、诉讼程序的,则实行委托调解,凡调解成功的,依法进行仲裁、司法确认,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。
在建立对接研商机制方面,由人社、工会、法院、司法行政、工商联五家有职工维权和服务职能部门,在“五方联动、多方合作”框架内合署办公,通过召开例会、会商研判、信息通报等方式方法,形成一体化处理工作合力,重点做好诉前调解中发现企业用工趋势变化、劳动争议热点问题、疑难复杂问题的分析研判,着力实现工作对接常态化、调处化解多元化。
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加强“调—裁—审—执”合作,建立快调、快裁、快审、快执绿色通道,形成一站式服务,打通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、工伤职工等劳动弱势群体快速维权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(声明: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,如是转载内容,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。如发现政治性、事实性、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。)
责任编辑:刘安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