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下班和工作要求。
2.城市(含县城)公共交通和具备条件的客运线路恢复正常运营。
3.地下商场、地下停车场恢复正常使用。
4.具备条件的商铺和经营网点恢复正常营业。
5.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有序恢复正常作业。
6.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外,其他区域转移避险的群众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,有序回迁并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7.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有序开放景区景点。
8.58个工作队继续帮助对口帮扶村做好灾后恢复重建,组织好转移群众回迁工作。
平原示范区、原阳县、封丘县、长垣市要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,在黄河主要险工险点预置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。各县(市、区)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河渠、水库的巡查排险工作。
市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1年8月22日
责编:郭宝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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