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
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
新乡网讯 (记者 胡殿芳)昨日,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,今年,我市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,以维护公共安全,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持续改善空气质量,推动文明城市建设。
我市要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主体责任,公安、应急管理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、城市管理、商务、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各负其责,持续保持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高压态势,采取专项督查、执法检查、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,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和执法检查,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。对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等各个环节,发现一处打击一处,并追踪溯源,坚决予以清除。同时,严格落实生态扣款制度,发现一起燃放或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,扣减当地财政50万元,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5天处罚,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。
我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禁售禁燃禁放浓厚氛围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